(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016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ღღ✿ღ,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公布ღღ✿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ღღ✿ღ。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ღღ✿ღ,规范品种选育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ღღ✿ღ,保护植物新品种权ღღ✿ღ,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ღღ✿ღ、使用者的合法权益ღღ✿ღ,提高种子质量ღღ✿ღ,推动种子产业化ღღ✿ღ,发展现代种业ღღ✿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ღღ✿ღ,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ღღ✿ღ,制定本法ღღ✿ღ。
本法所称种子ღღ✿ღ,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ღღ✿ღ,包括籽粒ღღ✿ღ、果实ღღ✿ღ、根ღღ✿ღ、茎ღღ✿ღ、苗ღღ✿ღ、芽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叶ღღ✿ღ、花等ღღ✿ღ。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黑崎彩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ღღ✿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ღღ✿ღ,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ღღ✿ღ,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ღღ✿ღ。
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ღღ✿ღ、生产ღღ✿ღ、更新ღღ✿ღ、推广使用良种ღღ✿ღ,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ღღ✿ღ,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ღღ✿ღ、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ღღ✿ღ。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ღღ✿ღ、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ღღ✿ღ。
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ღღ✿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ღღ✿ღ,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ღღ✿ღ。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ღღ✿ღ。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ღღ✿ღ。
第七条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ღღ✿ღ、试验ღღ✿ღ、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ღღ✿ღ,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ღღ✿ღ。国务院农业黑崎彩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ღ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ღღ✿ღ。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ღღ✿ღ。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ღღ✿ღ,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ღღ✿ღ、自治区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批准ღღ✿ღ。
第九条国家有计划地普查ღღ✿ღ、收集ღღ✿ღ、整理ღღ✿ღ、鉴定ღღ✿ღ、登记ღღ✿ღ、保存ღღ✿ღ、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ღღ✿ღ,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ღ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ღღ✿ღ。
第十条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质资源库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ღღ✿ღ。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区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地ღღ✿ღ。种质资源库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区黑崎彩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ღღ✿ღ,依法开放利用ღღ✿ღ。
第十一条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ღ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ღღ✿ღ,或者与境外机构ღღ✿ღ、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ღღ✿ღ,应当向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黑崎彩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ღღ✿ღ,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ღღ✿ღ;受理申请的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ღღ✿ღ,报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批准ღღ✿ღ。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ღღ✿ღ、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ღღ✿ღ,以及常规作物ღღ✿ღ、主要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ღღ✿ღ。
国家鼓励种子企业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ღღ✿ღ,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ღღ✿ღ;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技术研发平台ღღ✿ღ,建立以市场为导向ღღ✿ღ、资本为纽带ღღ✿ღ、利益共享ღღ✿ღ、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ღღ✿ღ。
第十三条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育种发明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ღღ✿ღ,除涉及国家安全ღღ✿ღ、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ღღ✿ღ,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ღღ✿ღ。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ღღ✿ღ、试验林ღღ✿ღ、优树收集区ღღ✿ღ、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ღღ✿ღ,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ღღ✿ღ。
第十五条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ღღ✿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ღღ✿ღ。由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ღღ✿ღ。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ღღ✿ღ。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ღღ✿ღ、公开ღღ✿ღ、科学ღღ✿ღ、效率的原则ღღ✿ღ,有利于产量ღღ✿ღ、品质ღღ✿ღ、抗性等的提高与协调ღღ✿ღ,有利于适应市场和生活消费需要的品种的推广ღღ✿ღ。在制定ღღ✿ღ、修改审定办法时ღღ✿ღ,应当充分听取育种者ღღ✿ღ、种子使用者ღღ✿ღ、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代表意见ღღ✿ღ。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ღღ✿ღ。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ღღ✿ღ,建立包括申请文件ღღ✿ღ、品种审定试验数据ღღ✿ღ、种子样品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ღღ✿ღ,保证可追溯ღღ✿ღ。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ღღ✿ღ,接受监督ღღ✿ღ。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ღღ✿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ღღ✿ღ、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ღღ✿ღ、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ღღ✿ღ,公正廉洁ღღ✿ღ。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ღღ✿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ღღ✿ღ。
第十七条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ღღ✿ღ,符合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ღღ✿ღ,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ღღ✿ღ、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ღღ✿ღ,达到审定标准的ღღ✿ღ,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ღღ✿ღ。种子企业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ღღ✿ღ,保证可追溯ღღ✿ღ,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ღღ✿ღ。
第十八条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ღღ✿ღ,申请人有异议的ღღ✿ღ,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国家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ღღ✿ღ。
第十九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公告ღღ✿ღ,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ღღ✿ღ。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公告ღღ✿ღ,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ღღ✿ღ;其他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ღღ✿ღ、林木良种的ღღ✿ღ,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备案ღღ✿ღ。
第二十条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育ღღ✿ღ、审定工作的区域协作机制ღღ✿ღ,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ღღ✿ღ。
第二十一条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ღღ✿ღ、销售的ღღ✿ღ,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ღღ✿ღ,撤销审定ღღ✿ღ,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ღღ✿ღ,停止推广ღღ✿ღ、销售ღღ✿ღ。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ღღ✿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ღღ✿ღ。
实行品种登记的农作物范围应当严格控制ღღ✿ღ,并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ღღ✿ღ、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的原则确定ღღ✿ღ。登记目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ღღ✿ღ。
申请者申请品种登记应当向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和种子样品ღღ✿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ღღ✿ღ,保证可追溯ღღ✿ღ,接受监督检查ღღ✿ღ。申请文件包括品种的种类ღღ✿ღ、名称ღღ✿ღ、来源ღღ✿ღ、特性ღღ✿ღ、育种过程以及特异性黑崎彩ღღ✿ღ、一致性ღღ✿ღ、稳定性测试报告等ღღ✿ღ。
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自受理品种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ღღ✿ღ,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ღღ✿ღ,符合要求的ღღ✿ღ,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公告ღღ✿ღ。
对已登记品种存在申请文件ღღ✿ღ、种子样品不实的ღღ✿ღ,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该品种登记ღღ✿ღ,并将该申请者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ღღ✿ღ,向社会公布ღღ✿ღ;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ღ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对已登记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的ღღ✿ღ,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登记ღღ✿ღ,并发布公告ღღ✿ღ,停止推广ღღ✿ღ。
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ღღ✿ღ,不得作为良种推广ღღ✿ღ、销售ღღ✿ღ,但生产确需使用的ღღ✿ღ,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ღღ✿ღ。
第二十四条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机构ღღ✿ღ、个人在境内申请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的ღღ✿ღ,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种子企业代理ღღ✿ღ。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ღღ✿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ღღ✿ღ,具备新颖性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特异性ღღ✿ღ、一致性ღღ✿ღ、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ღღ✿ღ,由国务院农业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ღღ✿ღ,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ღღ✿ღ。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ღღ✿ღ、授予条件ღღ✿ღ、申请和受理ღღ✿ღ、审查与批准ღღ✿ღ,以及期限ღღ✿ღ、终止和无效等依照本法ღღ✿ღ、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执行ღღ✿ღ。
国家鼓励和支持种业科技创新ღღ✿ღ、植物新品种培育及成果转化ღღ✿ღ。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ღღ✿ღ,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ღღ✿ღ。
第二十六条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植物新品种权ღღ✿ღ。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个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ღღ✿ღ,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ღღ✿ღ;同时申请的ღღ✿ღ,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该品种育种的人ღღ✿ღ。
第二十七条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名称ღღ✿ღ,应当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ღღ✿ღ。该名称经授权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ღღ✿ღ。
同一植物品种在申请新品种保护ღღ✿ღ、品种审定ღღ✿ღ、品种登记ღღ✿ღ、推广ღღ✿ღ、销售时只能使用同一个名称ღღ✿ღ。生产推广ღღ✿ღ、销售的种子应当与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ღღ✿ღ、品种审定ღღ✿ღ、品种登记时提供的样品相符ღღ✿ღ。
第二十八条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ღღ✿ღ,享有排他的独占权ღღ✿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ღღ✿ღ,不得生产ღღ✿ღ、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ღღ✿ღ,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ღღ✿ღ;但是本法ღღ✿ღ、有关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ღღ✿ღ。
第二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ღღ✿ღ,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ღღ✿ღ,不向其支付使用费ღღ✿ღ,但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依照本法ღღ✿ღ、有关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ღღ✿ღ,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权强制许可的决定ღღ✿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ღღ✿ღ。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由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核发ღღ✿ღ。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ღღ✿ღ、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ღღ✿ღ,符合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审核ღღ✿ღ,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核发ღღ✿ღ。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核发ღღ✿ღ。
第三十二条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ღღ✿ღ,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ღღ✿ღ、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ღღ✿ღ,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黑崎彩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ღღ✿ღ。
从事种子生产的ღღ✿ღ,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ღღ✿ღ,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ღღ✿ღ。
第三十三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ღღ✿ღ、地址ღღ✿ღ、法定代表人ღღ✿ღ、生产种子的品种ღღ✿ღ、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ღღ✿ღ、有效期限ღღ✿ღ、有效区域等事项ღღ✿ღ。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ღღ✿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ღღ✿ღ、经营种子ღღ✿ღ。禁止伪造ღღ✿ღ、变造ღღ✿ღ、买卖ღღ✿ღ、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
第三十五条在林木种子生产基地内采集种子的ღღ✿ღ,由种子生产基地的经营者组织进行ღღ✿ღ,采集种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ღღ✿ღ。
第三十六条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ღღ✿ღ、产地ღღ✿ღ、数量ღღ✿ღ、质量ღღ✿ღ、销售去向ღღ✿ღ、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ღღ✿ღ,保证可追溯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具体载明事项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样品的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ღღ✿ღ。
第三十七条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ღღ✿ღ,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ღღ✿ღ、串换ღღ✿ღ,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
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ღღ✿ღ,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ღღ✿ღ,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ღღ✿ღ、代销其种子的ღღ✿ღ,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但应当向当地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备案ღღ✿ღ。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ღღ✿ღ,符合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ღღ✿ღ。
第三十九条未经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ღღ✿ღ,不得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ღღ✿ღ。
第四十一条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ღღ✿ღ,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ღღ✿ღ。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ღღ✿ღ。
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ღღ✿ღ、品种名称ღღ✿ღ、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ღღ✿ღ、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ღღ✿ღ、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ღღ✿ღ、质量指标ღღ✿ღ、检疫证明编号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ღღ✿ღ,以及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ღღ✿ღ。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ღ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ღ,诚实守信ღღ✿ღ,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者信息ღღ✿ღ、种子的主要性状ღღ✿ღ、主要栽培措施ღღ✿ღ、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ღღ✿ღ、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ღღ✿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ღღ✿ღ。
第四十二条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ღ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ღ,主要性状描述等应当与审定ღღ✿ღ、登记公告一致ღღ✿ღ。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给予扶持ღღ✿ღ。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应当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ღღ✿ღ。
第四十六条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ღღ✿ღ,遭受损失的ღღ✿ღ,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ღღ✿ღ,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ღღ✿ღ。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ღღ✿ღ、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ღღ✿ღ。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ღღ✿ღ,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ღღ✿ღ,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ღღ✿ღ;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ღღ✿ღ,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ღღ✿ღ,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ღღ✿ღ。
第四十七条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ღღ✿ღ。种子质量管理办法ღღ✿ღ、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ღღ✿ღ,由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制定ღღ✿ღ。
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ღღ✿ღ,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ღღ✿ღ。被检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ღღ✿ღ,可以申请复检ღღ✿ღ,复检不得采用同一检测方法ღღ✿ღ。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ღ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ღღ✿ღ、能力ღღ✿ღ,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ღღ✿ღ。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种子检验员ღღ✿ღ。种子检验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ღღ✿ღ,具备相应的种子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ღღ✿ღ。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经营假ღღ✿ღ、劣种子ღღ✿ღ。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ღღ✿ღ、劣种子的违法行为ღღ✿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ღღ✿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ღღ✿ღ。
第五十条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ღღ✿ღ。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ღღ✿ღ。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种子监督检查职责时ღღ✿ღ,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四)查封ღღ✿ღ、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ღღ✿ღ,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ღ、设备及运输工具等ღღ✿ღ;
第五十一条种子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愿成立种子行业协会ღღ✿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ღღ✿ღ,维护成员合法权益ღღ✿ღ,为成员和行业发展提供信息交流ღღ✿ღ、技术培训ღღ✿ღ、信用建设ღღ✿ღ、市场营销和咨询等服务ღღ✿ღ。
第五十二条种子生产经营者可自愿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种子质量认证ღღ✿ღ。经认证合格的ღღ✿ღ,可以在包装上使用认证标识ღღ✿ღ。
第五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ღღ✿ღ,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ღღ✿ღ,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ღღ✿ღ;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ღღ✿ღ。
第五十四条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的规定ღღ✿ღ,防止植物危险性病ღღ✿ღ、虫ღღ✿ღ、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ღღ✿ღ。
第五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审定ღღ✿ღ、品种登记ღღ✿ღ、新品种保护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ღღ✿ღ、监督管理等信息ღღ✿ღ。
第五十七条进口种子和出口种子必须实施检疫ღღ✿ღ,防止植物危险性病ღღ✿ღ、虫ღღ✿ღ、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ღღ✿ღ,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ღღ✿ღ。
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ღღ✿ღ,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ღღ✿ღ,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ღღ✿ღ。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ღღ✿ღ、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ღღ✿ღ,农作物ღღ✿ღ、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ღღ✿ღ,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ღღ✿ღ,由国务院规定ღღ✿ღ。
第五十九条进口种子的质量ღღ✿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ღღ✿ღ。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ღღ✿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ღღ✿ღ。
第六十条为境外制种进口种子的ღღ✿ღ,可以不受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限制ღღ✿ღ,但应当具有对外制种合同ღღ✿ღ,进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ღღ✿ღ,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ღღ✿ღ。
第六十二条国家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ღღ✿ღ。境外机构ღღ✿ღ、个人投资ღღ✿ღ、并购境内种子企业ღღ✿ღ,或者与境内科研院所ღღ✿ღ、种子企业开展技术合作ღღ✿ღ,从事品种研发ღღ✿ღ、种子生产经营的审批管理依照有关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ღღ✿ღ。
第六十三条国家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ღღ✿ღ。对品种选育ღღ✿ღ、生产ღღ✿ღ、示范推广ღღ✿ღ、种质资源保护ღღ✿ღ、种子储备以及制种大县给予扶持ღღ✿ღ。
国家鼓励推广使用高效ღღ✿ღ、安全制种采种技术和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ღღ✿ღ,将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ღღ✿ღ。
对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ღღ✿ღ,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ღღ✿ღ,实行永久保护ღღ✿ღ。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商所在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ღღ✿ღ。
第六十七条国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ღღ✿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保险费补贴等措施ღღ✿ღ,支持发展种业生产保险ღღ✿ღ。
第六十八条国家鼓励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科技人员交流ღღ✿ღ,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从事育种成果转化活动ღღ✿ღ;鼓励育种科研人才创新创业ღღ✿ღ。
第六十九条国务院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和异地繁育种子所在地的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异地繁育种子工作的管理和协调ღღ✿ღ,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优先保证种子的运输ღღ✿ღ。
第七十条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ღღ✿ღ,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ღღ✿ღ,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ღღ✿ღ,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ღღ✿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ღღ✿ღ,弄虚作假ღღ✿ღ、徇私舞弊的ღღ✿ღ,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品种审定工作ღღ✿ღ。
第七十二条品种测试ღღ✿ღ、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ღღ✿ღ、试验ღღ✿ღ、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有违法所得的ღღ✿ღ,并处没收违法所得ღღ✿ღ;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ღღ✿ღ,与种子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种子质量检验资格ღღ✿ღ。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ღღ✿ღ,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ღღ✿ღ,由当事人协商解决ღღ✿ღ,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ღღ✿ღ,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ღღ✿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ღღ✿ღ,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ღღ✿ღ,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ღღ✿ღ。调解达成协议的ღღ✿ღ,当事人应当履行ღღ✿ღ;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ღღ✿ღ,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ღღ✿ღ。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ღღ✿ღ;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ღღ✿ღ,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ღღ✿ღ。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ღღ✿ღ,可以参照该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ღღ✿ღ。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ღღ✿ღ。侵犯植物新品种权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ღღ✿ღ。
权利人的损失ღღ✿ღ、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ღღ✿ღ,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权的类型ღღ✿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ღღ✿ღ,确定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ღღ✿ღ,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ღღ✿ღ,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ღღ✿ღ。
假冒授权品种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属发生争议的ღღ✿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ღღ✿ღ。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ღღ✿ღ,生产经营假种子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ღღ✿ღ。
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ღღ✿ღ,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ღღ✿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ღღ✿ღ、高级管理人员ღღ✿ღ。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ღღ✿ღ,生产经营劣种子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ღღ✿ღ。
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ღღ✿ღ,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ღღ✿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ღღ✿ღ、高级管理人员ღღ✿ღ。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ღღ✿ღ、第三十三条规定ღ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黑崎彩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ღ;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ღღ✿ღ,其法定代表人ღღ✿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ღღ✿ღ、高级管理人员ღღ✿ღ。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ღღ✿ღ、第二十二条ღღ✿ღ、第二十三条规定ღ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ღღ✿ღ、第四十二条规定ღღ✿ღ,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ღღ✿ღ,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ღღ✿ღ、登记公告不一致的ღღ✿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ღღ✿ღ。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ღღ✿ღ、第六十条ღღ✿ღ、第六十一条规定ღ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ღღ✿ღ;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ღღ✿ღ,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ღ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ღღ✿ღ、第三十八条ღღ✿ღ、第四十条ღღ✿ღ、第四十一条规定ღ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ღღ✿ღ、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ღღ✿ღ、代销种子ღღ✿ღ,未按规定备案的ღღ✿ღ。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ღღ✿ღ,侵占ღღ✿ღ、破坏种质资源ღღ✿ღ,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ღ✿ღ,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ღღ✿ღ,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造成损失的ღ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ღღ✿ღ,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ღღ✿ღ,或者与境外机构ღღ✿ღ、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凯发国际k8官网登录手机.凯发国际app首页ღღ✿ღ,由国务院或者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ღღ✿ღ,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
未取得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携带ღღ✿ღ、运输种质资源出境的ღღ✿ღ,海关应当将该种质资源扣留ღღ✿ღ,并移送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处理ღღ✿ღ。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ღღ✿ღ,抢采掠青ღღ✿ღ、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ღღ✿ღ、劣质母树上采种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行为ღღ✿ღ,没收所采种子ღღ✿ღ,并处所采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ღღ✿ღ,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所收购的种子ღღ✿ღ,并处收购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ღღ✿ღ,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ღღ✿ღ,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不得再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品种审定ღღ✿ღ;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ღ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ღღ✿ღ,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ღღ✿ღ,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ღ;逾期未改正的ღღ✿ღ,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ღღ✿ღ,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黑崎彩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ღღ✿ღ,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ღღ✿ღ,拒绝ღღ✿ღ、阻挠农业ღღ✿ღ、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ღღ✿ღ,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ღღ✿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ღღ✿ღ,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ღღ✿ღ。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ღღ✿ღ,私自交易育种成果ღღ✿ღ,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ღ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第九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ღღ✿ღ,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ღღ✿ღ、使用种子ღღ✿ღ,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ღღ✿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ღღ✿ღ。
(一)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植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ღღ✿ღ,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ღღ✿ღ、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ღღ✿ღ。
(二)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ღღ✿ღ,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ღღ✿ღ,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ღღ✿ღ。
(四)主要林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ღღ✿ღ;省ღღ✿ღ、自治区ღ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之外确定其他八种以下的主要林木ღღ✿ღ。
(五)林木良种是指通过审定的主要林木品种ღღ✿ღ,在一定的区域内ღღ✿ღ,其产量ღღ✿ღ、适应性ღღ✿ღ、抗性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前主栽材料的繁殖材料和种植材料ღღ✿ღ。
(六)新颖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在申请日前ღღ✿ღ,经申请权人自行或者同意销售ღღ✿ღ、推广其种子ღღ✿ღ,在中国境内未超过一年ღღ✿ღ;在境外ღღ✿ღ,木本或者藤本植物未超过六年ღღ✿ღ,其他植物未超过四年ღღ✿ღ。
本法施行后新列入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的属或者种ღღ✿ღ,从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ღღ✿ღ,在境内销售ღღ✿ღ、推广该品种种子未超过四年的ღღ✿ღ,具备新颖性ღღ✿ღ。
(八)一致性是指一个植物品种的特性除可预期的自然变异外ღღ✿ღ,群体内个体间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表现一致ღღ✿ღ。
(十)已知品种是指已受理申请或者已通过品种审定ღღ✿ღ、品种登记ღღ✿ღ、新品种保护ღღ✿ღ,或者已经销售ღღ✿ღ、推广的植物品种ღღ✿ღ。
第九十三条草种ღღ✿ღ、烟草种ღღ✿ღ、中药材种ღღ✿ღ、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ღღ✿ღ、生产经营ღღ✿ღ、管理等活动ღღ✿ღ,参照本法执行ღღ✿ღ。凯发vip凯发k8ღღ✿ღ,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ღ,凯发K8国际首页ღღ✿ღ,凯发首页官网登录基因改造ღღ✿ღ,凯发k8国际ღღ✿ღ,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官网
